(2018年12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宿松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决定确定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26名。
(2018年12月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宿松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决定确定宿松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为126名。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01165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