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等直达资金安排意见的决议

(2020年7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宿松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李金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宿松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等直达资金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等直达资金安排意见,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本年度预算调整方案。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强化支出绩效。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跟踪监督,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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