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县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历年来,县政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稳步推进,普及普惠水平逐年提高,呈现出以公办园为主体、公办和民办齐头并进共同推动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同时指出,当前我县学前教育工作还存在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公办幼儿园数量偏少,幼儿教师数量不足、待遇偏低、整体素质还不高等问题。为此,常委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科学规划布局。一是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立足县情实际,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制定我县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规划,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着力构建合理的办园体系。二是将教育主管部门作为县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推动《安徽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落到实处,规范配套幼儿园的使用和管理。三是聚焦城区幼儿园不足的矛盾,在“普惠性学位资源”上深挖潜力,保障公立幼儿园建设用地,大力发展公办普惠园,扩大公办普惠学位。同时,积极引导民办园转型或开办普惠班,鼓励民办园提供更多普惠性学位资源。

  二要加大财政投入。一是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和各级公益基金会项目,做好项目资金配套,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加大对在建项目缺口资金的支持,加快施工进度,对已规划的项目积极督促开工,争取早日建成。二是引导和鼓励社会参与,拓宽筹资渠道,引进资金和人才,规范支持民办幼儿园。三是认真研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问题,因地制宜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认真分析研究保教经费统筹问题,保障统筹资金继续全额用于学前教育发展;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园收费价格监管,抑制过高收费;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有效推进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充实幼儿教师力量。确保招聘的幼儿园专任教师专职从事幼教工作,杜绝小学挤占。职能部门要制定指导性意见,做好区域内编制的调剂,缓解公办幼儿园教师严重不足的压力。尽快核定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及其他教职工编制,建立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对民办幼儿园师资,要把好准入关,加大年检力度。二是建立健全教师培训制度。制定培养规划,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保教能力,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共享优质园办园理念和经验,引领和带动薄弱园共同提高。三是优化教师专业结构。认真研究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问题,引导民办幼儿园投资人提高教师待遇,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四要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无证园的监管。要落实主体责任,既不搞“一刀切”,又要根据现有无证园的实际情况,确定“准入一批、整改一批、整合一批、取缔一批”清单,明确治理完成期限。二是杜绝安全隐患。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校舍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保消防、校车安全等风险排查,督促幼儿园建立完善的安全机制;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幼儿教师的监管,劝诫教师不体罚学生,对有虐童行为的涉事教师零容忍,对情节特别恶劣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要不断深化改革。适应新发展阶段对学前教育的新要求,结合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持续加大探索创新和改革力度,补齐学前教育短板,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探索集团化办学新模式,按照“一体化管理,分园区办学”方式,破解当前公立幼儿园编制、预算、管理不清的难题。建立健全一系列体制机制,着力构建运转顺畅、管理高效、充满活力的新格局,实现资源共享,以强带弱,推进我县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健康发展。

  以上意见请县政府研究处理,并按照《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在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01165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