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选举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22年10月28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鉴于由汇口镇、趾凤乡、九成分别选出的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丁伯赞、王奕、杨俊调离宿松,其代表资格终止;由北浴乡、高岭乡、许岭镇、二郎镇、长铺镇、原五里乡分别选出的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郭芳红、祝志斌、徐燕、郑必武、许春水、张燕因工作变动提出辞去代表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行政区划调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他们的辞职请求,补选9名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2名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七条和有关规定,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在汇口镇、趾凤乡、九成、北浴乡、高岭乡、许岭镇、二郎镇、长铺镇、松兹街道各补选1名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龙山街道选举2名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22年11月30日,选举事宜由相关选区依法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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