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 工作报告的意见

县人民政府: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坚定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谋划、全力推进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环境治理不够到位、资源利用不够充分、基础设施瓶颈突出和管理机制亟待完善等问题。为此,常委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环保督察、省委巡视整改要求的政治任务,是把我县资源和生态优势更好转化为发展优势、加快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回应人民群众呼声关切、维护湖区稳定的迫切需要。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加强大湖保护,充分发挥大湖资源优势,加快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湖泊保护和生态利用的全新格局,实现“水清、岸绿、草丰、鱼美”的美好愿景,走出一条适合宿松大湖高质量发展道路。

  二、突出规划引领,精准指导大湖生态利用。坚持规划先行,立足县域实际,做好大湖区域保护和生态利用中长期规划,统筹好大水面生态保护与渔业发展规划,坚持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科学规划引领各项工作。在谋划大湖保护和开发规划的过程中,把国家的战略、省市县委的要求、人民的期盼,作为做好规划的核心依据,在更大的规划脉络体系中去谋划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工作。始终把绿色发展理念融入规划工作中,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优化保护和开发布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根据新修编的中长期规划和大水面生态保护与渔业发展规划,结合区位优势、历史文化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和资源条件确定阶段性重点,分步骤组织实施,推进清单化管理、工程化推进、精准式考核,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三、聚力补齐短板,逐步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坚持“科学规划、重点突出、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补齐环湖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推进交通设施互联互通、水利设施提档升级、环保设施提质扩容,夯实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的基础设施支撑。加快推进华阳河蓄滞洪区工程建设,持续推动长江宿松段、二郎河等流域治理,扎实推进河道疏浚、浅滩清淤等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能力,确保度汛安全。把握国家扩内需补短板政策的有利时机,加大中央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争取力度,整合资金,强化保障,加快推进涉湖涉河涉湿等各类项目建设,切实提升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基础建设水平。

  四、强化科学统筹,巩固拓展大湖生态保护成效。遵循严格保护和科学开发原则,立足湖区资源和环境承载力,严格按“水面生态利用过渡期、湖区基础设施提升期、涉湖产业融合发展期”三个阶段推进大湖保护与生态利用,合理引导发展渔、农、旅、体等涉湖绿色产业,不断提升环湖区域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水平。始终把湖区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放在首要位置,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行动,加大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加快实施华阳河湖群湿地生态修复项目,通过“以渔净水”“以渔抑藻”“水岸共治”等措施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切实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在保护的前提下,依托湖区区位优势和特色旅游资源,坚持融合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大湖资源,以“调结构、优布局、强产业、全链条”为重点,着力培育壮大农渔业、现代旅游业,全面提升湖区生态水平和绿色产业效益。

  五、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协同高效的推进格局。加强对大湖管理事务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县湖泊管理机构挂牌成立,整合相关部门职能、编制、人员,明晰涉湖部门和乡镇湖区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协调顺畅、运行高效的涉湖事务管理机制,彻底打破“九龙治水”局面。落实云梦泽公司市场化经营主体责任,探索健全现代高效管理运营模式,积极引进实力雄厚的战略合作者。加强工作联动,定期组织涉湖乡镇和部门会商研判,完善与太湖、望江、黄梅环湖流域跨界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常态化联防联控机制,加快形成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的强大合力。强化专项督导、日常考核以及履职尽责监督问责,将大湖保护和生态利用工作纳入有关乡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加强湖泊管理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物资使用等审计监督,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以上意见请县政府研究处理,并按照《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在两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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