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宿松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9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中下旬或2月上旬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宿松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宿松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宿松县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县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票决2024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

  会议时间如需调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并予以公布。

宿松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20011658号-1 技术支持:众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