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沈成莉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袁勇奇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2025年3月28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免去:
沈成莉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袁勇奇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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