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9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祝劼为县民政局局长;
于晓娜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汪星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石秀琴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金松为县信访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王硕华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杨文龙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吴辉的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彭莹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石哲的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2025年7月29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祝劼为县民政局局长;
于晓娜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汪星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石秀琴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金松为县信访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王硕华的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杨文龙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吴辉的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彭莹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石哲的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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